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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荣灿部长助理在第六届中日节能环保综合论坛上的主旨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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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1月26日下午 北京•人民大会堂)

尊敬的日本代表团各位朋友、中国同事们:   大家下午好!   

很高兴参加第六届中日节能环保综合论坛。在这里和新老朋友相聚,我感到十分高兴。我代表中国商务部,向各位来宾表示诚挚的欢迎!对论坛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   

2011年是一个不平凡的年份,世界经济在复苏中前行,新一轮国际产业合作拉开序幕,但欧洲主权债务危机、中东北非局势动荡等也带来诸多不确定因素。特别是东日本大地震的发生,给日本造成了巨大的人员和财产损失。面对灾害,中日领导人就推进中日战略互惠关系、加强灾后重建合作达成重要共识,中方向日本政府提供价值3000万元人民币的紧急人道主义救援物资以及2万吨燃油的无偿援助。同时,在双方努力下,两国经贸合作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今年1-10月中日贸易总额达2816.1亿美元,增长17.7%;日本对华投资实际到位金额47.8亿美元,增幅达64.2%,累计实际到位金额达到783.5亿美元。日本为中国第四大贸易伙伴和第三大外资来源地。中国企业对日投资近年发展迅速,目前投资总额累计近12亿美元。这些事实充分说明,东日本大地震并未动摇两国经贸合作的坚实基础,反而使两国人民守望相助、相互支持的友情和互补、互利、互惠的合作关系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加强。   当前,发展绿色经济、低碳经济,实现可持续发展已成为中日两国的重要共识。在这一背景下,中日节能环保综合论坛迎来第六个年头。回顾前五届双方的合作,我们高兴地看到双方合作项目不断增多,签约项目由首届的5项,增加到44项,5年间累计达到120项;参会人数由首届的850人,增加到1100人,5年间累计达到5000多人;日本节能环保企业纷纷落户中国,节能玻璃、节能照明、水处理膜等产品进入中国市场。本次论坛继续了这一良好合作态势,签约项目达40多项。这些数字说明,中日节能环保综合论坛的举办顺应了时代的发展,符合两国战略互惠合作的方向!   

展望未来,中日将迎来节能环保合作又一个大发展的五年。今年是中国“十二五”规划开局之年,“十二五”期间中国将坚持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作为重要着力点。同时,日本政府出台的《新增长战略》也将推动绿色创新、发展环境能源产业列为七大战略领域之一。中日重视节能环保发展的政策导向和总体目标将创造出巨大的市场需求,也将为两国节能环保合作创造重要契机和商机。   

面对机遇,我们需要在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集思广益,凝聚智慧,从制度、政策、模式方面进一步推进合作。   

首先,在制度方面,节能环保合作不同于一般的商品合作,其实质是技术合作、经验合作、开发合作,为此两国政府部门应完善促进技术贸易顺利发展、技术开发合作与创新的激励政策,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克服技术转让中的障碍,为企业营造友好互信的合作氛围,创造开放宽松的合作环境。中日知识产权工作组和技术贸易工作组会议是双方在相关领域政策合作的重要平台,我们希望与日方共同努力,充分发挥这些机制的作用,为推动两国企业在节能环保等高新技术领域合作及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其次,在政策方面,今天上午双方已就节能领跑者政策、绿色建筑、污水污泥处理、循环经济、新能源汽车、能源、中日长贸等7个议题举行了分论坛,双方应在此基础上密切沟通,加强政策交流,深化合作。在此我想强调的是,“十二五”期间商务部将加快完善收旧售新、旧货流通、废旧回收等循环流通网络。特别是,伴随汽车消费的快速增长,2015年中国报废汽车将达到每年300万辆,废旧汽车处理的市场巨大。日本在废旧汽车、家电拆解与再利用、商业节能等领域拥有丰富的经验和技术,中方愿与日方深入探讨推进该领域合作。   

最后,在模式方面,目前双方已有企业、团体间合作,还有地方政府间合作,今后双方应考虑提升合作层次,在国家层面共同推进和支持具有标志性意义的大型合作项目建设,如中日合作建设唐山曹妃甸生态工业园。对于日方在该项目中建立“官民联合研究会”的创新举措,中方愿与日方共同商讨项目的制度建设、管理模式、推进方法,推动企业积极投资,双方官民并举、形成合力,推进项目取得实质性进展。同时,双方应放宽视野,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利用各自优势,在包括第三国在内的广阔市场开展节能环保项目合作。   

女士们,先生们,明年中日将迎来邦交正常化40周年,推动两国经贸合作可持续发展将迎来新的机遇。发展节能和环保产业是中日共同的目标,两国应进一步携手,开展多领域、多层次的合作,为两国经贸合作增添新的内容,共同保护资源环境、推动经济可持续发展,为我们的子孙后代留下更美好的家园!   

最后,祝本次论坛取得圆满成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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